劳务外包注意事项

 劳务外包损害赔偿:


由于明确法律规定的缺失,在劳务外包情况下,雇员受到人身伤害的责任承担问题仍存在较多分歧和不确定性。对于企业来说,切不能认为将劳务外包给劳务公司即可完全免责。为尽可能避免由此带来的用工风险,企业可以在与劳务公司的合同中约定劳务公司应当为雇员购买保险,并明确约定企业有权向劳务公司进行追偿。

 


(1)明确约定外包合同权责条款,避免公司存在直接用工行为;

 

将外包服务人员与外包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在外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外包服务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的缴纳、劳动保障等必须由外包公司全部负责,同时企业与外包服务人员约定,企业与外包服务人员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或其他用工关系。

 

在外包服务合同中约定外包服务人员由外包公司进行直接管理,企业仅参与监督。

 

(2)加强对外包公司与外包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在选定外包服务公司之前,企业应对外包公司的资信实力等进行严格审查,在合作过程中企业应要求外包公司提供与外包服务人员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作为外包服务合同的附件予以确认。

 

(3)企业应采用规范的用工管理模式

 

外包服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企业应注重外包公司提供的劳务服务,而非直接管理外包服务人员;外包服务人员应当接受外包公司的直接管理,企业可以对外包公司的工作成果进行审核。

 

(4)企业避免直接与外包服务人员存在钱财账务往来

 

企业应当特别谨慎,不得直接向外包服务人员发放任何工资性质的费用,对于外包公司提供的劳务,应以服务费或承包费的形式进行结算,不得以加班费、补贴或福利等名义发放。不然,企业与外包服务人员存在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

 

(5)提前向外包服务人员告知相关劳动合同关系同时留存其知悉相关权益的文件资料

 

为规避用工风险,维护公司权益,防止在仲裁或诉讼中被认定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企业可以要求外包服务人员签署单方的承诺函,承诺已经知晓其与外包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与企业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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